律师分析:
1、 投资人,投资人,投资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合法共同持有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投资人持有股份,投资人持有股份,投资人持有股份。2、上述股东已经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3、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4、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依法足额纳税,合法经营,公司及代表公司工作的任何人员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5、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进行任何对外担保及任何抵押活动。6、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臵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7、如有违反上述1至6条声明的,有限公司股东,股东,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本声明经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章后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