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于2019年5月8日颁布实施,旨在加强对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提高森林防火、防盗、防捕、防伐和防病能力,增强生态环保宣传和教育工作,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根据《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灾害、病虫害等情况;执行森林防火、防盗、防捕、防伐、防病等工作,依法制止、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开展森林公益性林木培育工作等。此外,生态护林员还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他们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出具相关证据材料,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案件。同时,生态护林员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服从领导安排,合理使用护林装备和执法权力等。《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生态护林员的培训、评定、奖惩等具体内容,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激励生态护林员履行职责,促进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第十条 生态护林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学习,掌握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为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