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析产诉讼费用计算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法律依据:
《诉讼费收费办法》 第五条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法律依据:《诉讼费收费办法》 第五条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