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统一、规范全国限速标志
限速标志作为传递特定信息的载体,对驾驶员安全行车起到重要指引作用。但在现实中,却存在着标志过多、混乱、不清晰、不醒目等不规范情况,影响驾驶。
对此,交通运输部在近日发布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公告,将进一步规范全国限速标志设计,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行,大量不合理的限速标志将会面临拆除。
2、提高限速值,重点解决限速“忽高忽低”
1)广深沿江、广惠、广三等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小型车的限速值由100km/h提高到120km/h;
2)规定固定测速点位置必须在前方500米至1000米处竖立告示牌,公开告知;
3)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或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3、限速标准新调整,这四种超速免罚
根据《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几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
1)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车速20%以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