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联合体投标需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合理地组建联合体,制定明确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利分配,并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投标费用的分摊。同时,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各方需要相互协作,共同完成招标项目,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或者可从合理来源获得资金;
(五)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六)经有关部门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当对其持有的资质证书和所承担的工程规模、工程项目等相适应的业绩进行报告。招标文件可适当提高对投标人条件的要求,但不得无故地限制或者排斥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