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劝多个同案犯自首算不算重大立功
1、行为人规劝多个重大犯罪的同案犯自首的,应当重大立功。此外,行为人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也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二、构成立功的条件有哪些
1、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在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的同时,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案件得以侦破的行为,可视为立功。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是指揭发他人与自己共同犯罪的事实和揭发他人单独或他人与第三人共同犯罪的事实。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应当符合:
(1)确有犯罪事实存在,而不是违法和违反道德的行为;
(2)揭发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行为人是司法机关尚未发现的犯罪事实;
(3)揭发的犯罪事实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
2、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可以是正在交待自己犯罪事实的罪犯,也可以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罪犯,还可以是正在服刑改造的在押犯。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犯罪嫌疑人自首属于从轻处罚情节,如果其劝同案犯自首,则应该视为立功表现,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要酌情从轻处罚。劝说同案犯自首,可以帮助公安机关加快破案速度,省去了抓捕环节,节约了办案人员的时间和精力,经济效果比较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