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能不能休年假,并不是由公司自主决定的。所有跟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如果确实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就要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公司在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就要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就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职工的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公司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