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票的管理,我们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毕竟发票是企业税前扣除的最要依据。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管是发票的开具还是作废,都要有理有据才可以。
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可以开红字发票。
已经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销售方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但是主动权并不在销售方而是在购买方。
因为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必须由抵扣方填写并上传。
而且只有在《信息表》通过审核后,销售方才可以按照《信息表》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
所以已经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方需要退货时,需要抵扣方进行申请。在税务部门审核通过《信息表》以后,销售方才可以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可不是销售方想开就能随便开的!
销售方为什么不能随意作废发票?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发票不仅是成本票,还能抵扣进项税额。如果销售方可以随意作废、冲红发票,购买方的利息根本没有办法保障。
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对于购买方就是不公平的。所以销售方不能随意作废发票。
特别是已经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已经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直接冲减的就是购买方的销项税额。这对于企业来说,就是真金白银。
如果,销售方可以随意作废发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常的贸易都不能正常进行了。为了保障经济贸易的正常进行,销售方想要作废、冲红发票,需要符合严格的规定才可以。
红字发票《信息表》到底哪一方申请?
在不同的情况下,《信息表》的申请也是不仅相同。主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开票方申请
开票方开具发票以后,还没有给购买方,这个时候开具红字发票时,《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由开票方申请即可;
或者开票方虽然把发票给了收票方,但是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开票方及时把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收了回来,这个时候,《信息表》也是有开票方申请。
2、收票方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以后,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需要由收票方申请《信息表》;
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用于抵扣,但是收票方不能把发票退还给开票方的时候下,《信息表》也是需要收票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