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司欠工资盖章的处理方式如下:
没有证据是件比较麻烦的事情,不然很难证明企业拖欠工资的,此时劳动者要尽量收集证据。
为了能早日追回拖欠的工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有效的证据: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如下:
1、很多单位把竞业限制当作格式条款,与所有员工都签订,但实际上多无必要,而如果没有在劳动合同解除前解除竞业限制,则可能需承担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2、没有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作健康检查。
在此情形下,如果后来进入其他单位的职业病岗位上班而导致职业病的,则原来的单位也可能需承担责任。
3、没有把税费承担的问题约定明确。
在协议中没有对经济补偿、代通知金的税费承担问题说清楚,容易引发争议。当然,从现行规定上可以推断出收入应由员工纳税,但如果不约定清楚,仍有员工可能无法理解。
4、以试用期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劳动解除的法定事由,不是不胜任工作,而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事实上两者的概念完全不同,不符合录用条件不但包括了不胜任工作的情形,还包括了道德品质、工作态度等情形,此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自主权更大。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对工资支付时间也作了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