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经测算后,《标准》确定我省各城镇经常性征地区域平均征地综合补偿标准为43184元/亩。不同地区、不同地块因位置、地类及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其征地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经省政府批准,《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简称《标准》)正式出台,并将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标准》规定我省将实行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改变了以往按平均亩产值乘以法定倍数计算征地补偿的方法,通过统一划片定价,实现同地同价。
新办法打破暗箱
据介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市县行政区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为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包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分别按补偿标准的1.2、1.0和0.8系数调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则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执行。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