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禹州市政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98年,前身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市场调查和监测,加强市场价格管理,指导和支持价格调控工作;参与政府对价格、药品、食品、工业品质量等方面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在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日常工作中,市场主体备案是基础性工作之一。市场主体是指在禹州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市场主体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必须在该局进行登记备案,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注册信息,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该局负责检验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监控等方面,通过有效的监管把关,维护了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保障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法》第四条 设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人员管理并为其配备必要的设施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