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scjgj.gz.gov.cn/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根据《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整合组建,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行政单位,保留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2019年1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发现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依法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