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抵押与他人担保竞合,应该如何实现债权需要分情况处理:1、在当事人对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的关系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按约定实现。这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2、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担保权。因为,如果债权人先行使人的担保,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还需要向最终的还债义务人——债务人进行追索。如果担保权人先行使物的担保,就可以避免保证人日后再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的烦琐,减少实现的成本和费用。而且,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要求保证人先承担保证责任,对保证人也是不公平的。3、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风险提示:公司担保的风险:1、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使得公司可能在被担保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承认连带债务人,因此,务必在进行担保时对被担保人的还债能力与信用等级做好评估。2、决策层面的风险,公司对外作担保,这对公司本身以及股东的利益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在公司试图对外担保时,一定要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从而避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债权人要如何实现抵押权?
1、抵押权的实现可以通过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之后进行偿还的方式解决。2、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之后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如果拍卖、变卖、折价抵押物后所得的价金多余债务金额的,超过部分应当返还抵押人。4、如果抵押权人为多数人时,应当依照抵押权的次序进行分配。风险提示: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效力应该如何认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在未通知债务人的情况下,债权转让的约定应约束原债权人和新债权人,即原债权人在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后,必须再转交给新债权人,否则就是违约。风险提示: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采取书面形式。第二,债权转让不得改变债的内容。第三,出借人转移债权必须要与第三人达成一致意见。第四,出借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
保证人如何实现债权
1、作为《民法典》所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之一,保证担保是唯一的人的担保,债权人应当依法行使担保权利,积极向保证人主张保证债权。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实现保证债权利益,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风险提示:做担保人之前,需注意下面几点: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2、在订立保证合同时,要注意争取做一般保证人,以行使先诉抗辩权。3、要注意运用反担保。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有哪些?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会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风险提示:债务人实施了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作为《民法典》所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之一,保证担保是唯一的人的担保,债权人应当依法行使担保权利,积极向保证人主张保证债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实现保证债权利益,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风险提示:企业债务担保追偿应具备的条件:(一)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二)因担保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三)担保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四)担保人行使追偿权不能超过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