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一般的不安排专门的调解时间,都是在开庭的时候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就开庭审理。根据法官的时间和案件的复杂难易程度,看是采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来审理,简易程序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在立案后多久调解是没有具体时间规定的。有的法院会在一方去法院交材料的时候就安排时间调解时间,这个属于是未立案前的调解,调解不成就允许你立案;有的法院是安排好开庭时间后,开庭前组织调解,实际上调解的时间就在开庭的那一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