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建房吗
1、属于本村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2、无房居住,需建房的村民;
3、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垮塌或存在安全隐患,需搬迁;
4、多子女家庭、儿女长大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
5、持乡(镇)、村、社证明,申请建房户所住房屋确属危房,需改、扩建的;
6、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移民搬迁需使用集体土地的;
7、国家公益建设需搬迁农民住房的。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二、申请建房办理的手续
农村建房也是需要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的手续按照以下顺序逐一进行: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1)镇村建办意见;
(2)镇土地分所意见。
4、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5、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1)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发批准文件;
(2)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
6、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7、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11、建房户领取房屋产权证。
三、建房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建房登记申请书;
2、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6、其他必备材料。
如果自己在本村是第一次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话,那么在办理好了以后当然可以建房子,可如果在此之前自己就已经有宅基地了,那么也不能因为有土地使用证就可以再从其他地方重新修建一座了,因为宅基地的使用只允许一户一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