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吗
首先,商业秘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触犯商业秘密相关保护的法律法规,都是要受到相应制裁的。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企业经营者不得用以下方式的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
第一,用盗取、利诱、威胁或是其他非法的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是唆使他人使用以前的手段获得他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明明清楚上述行为是违法的,但还是盗取并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属于侵犯了商业秘密。这里面所指的商业秘密是,煤油公开出来,公众都不知情的,但是可以给企业经营者带来利益的,而且很有实用性,企业经营者还对商业秘密采用了保密措施的。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3条
对侵犯商业秘密案的立案、追诉标准作了以下规定;(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二)因侵权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