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要视情况而定。试用期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此期间,员工可以无理由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区别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