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赠予过户手续有: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
2、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规定,必须对房屋赠与进行公证。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或赠与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房地产的,也可以由房地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当事人向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的;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房屋产权转让登记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