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限公司债务承担主体是公司本身,以有限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承担公司全部债务的, 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承担责任的,以该股东在公司作注册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如果股东或者其他公司人员因为抽逃出资等行为导致公司负债的,公司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_x000D_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