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
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离婚夫妻一方或双方丢失结婚证怎么办。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一、有婚姻事实没领证算合法婚姻吗
有婚姻事实没领证,是否算合法婚姻,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即使没有领取结婚证,也属于合法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属于合法婚姻,男女双方不具有法律上夫妻的权利与义务。
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二、结婚28年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结婚没登记称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照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事实婚姻发生在《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后,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关于小孩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至法院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