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是干什么的:
1、负责本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工作。
2、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空袭斗争的各项准备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制定城市人口疏散计划,定期组织人民防空、民防演练。
3、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规划和计划,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与开发利用,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
4、组织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审核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项目
5、开展对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地下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由政府财政投资和人防办自筹资金投资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八条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
第九条 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对在人民防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城市是人民防空的重点。国家对城市实行分类防护。
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