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国家动员办和人民防空办公室是两个不同的机构,它们的职责和任务略有不同。国家动员办的职责是组织实施国家的动员工作,包括制定国防动员和经济动员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的国防动员和经济动员工作,以及协调军队、武警、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的组织和动员工作。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是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作,包括制定人民防空方案,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防空防灾演习和训练,以及协调指导城市防空工作。因此,国家动员办和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略有不同,但都是为了实施国家的动员和防空工作而设立的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