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国家、省、州和市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法规,全面掌握本市国防动员工作情况,协调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学技术动员、信息产业动员、医疗卫生动员、政治动员办公室工作。
2.负责起草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文件、材料、承办委员会全体会议、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协调组织全市国防动员工作调查和理论研究,总结交流经验。
3.负责承办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调整工作,指导完成辖区国防动员潜力调查。
4.负责完成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恩施州国防动员委员会赋予的其他国防动员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