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铁岭市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当有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公积金中心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铁岭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多长时间。
一、铁岭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多长的时间
铁岭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3个工作日。
二、铁岭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材料
1、个人征信报告(偿还购买贷款本息)
2、《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提前全部还款通知书》
3、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调转手续(职工调离本市)
4、婚姻状况证明
5、完税证明或税收申报表(购买自住房)
6、贷款合同(偿还购买贷款本息)
7、租房合同(租赁自住住房)
8、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9、银行卡
10、无房证明(租赁自住住房)
11、医疗部门的病志(重大疾病患者)
12、医疗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及宣告死亡证明(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3、还款银行卡近一年明细(偿还购买贷款本息)
14、房屋所有权证(购买自住房)
15、契税发票(购买自住房)
16、身份证
三、铁岭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铁岭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最长需要三个工作日的时间。只要提取的材料符合提取的要求,公积金中心会在审核后当场办理提取的相关手续,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将公积金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