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存登记办理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单位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单位专管员身份证明。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材料:申请人身份证、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含)近3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
一、重庆公积金网上缴存怎么开通
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申请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材料复印件,到所属分中心、办事处(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二、珠海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1.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相应承办银行办理变更登记。基础信息变更包括职工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需本人办理)等信息的变更,提供相关要件材料可给予变更。
2.需批量变更缴存人信息的由单位经办人申请,直接导入变更表格变更。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料更改申请表一份;
职工有效身份证原件;
2.单位代办(含批量变更)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料更改申请表一份;
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注:
(1)个人需更改身份证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安局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因单位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有误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情况说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