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后原房产要交税。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企业是要进行搬迁及拆迁的话,则是需要缴税的,不过会减小纳税的幅度。因为城市实施规划和国家建设的需要造成搬迁,由纳税人自己转让原来的房地产的,按照规定应该免征土地增值税。必须要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的申请,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之后,可以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