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军士长为军士长军衔的最高级别。经过军事院校或士官训练机构培训毕业,准备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军士长学员,由院校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十五条
士兵军衔按照兵役性质分为:
(一)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二)义务兵:上等兵、列兵。
第十六条
士兵军衔按照军衔等级分为:
(一)高级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二)中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
(三)初级士官:中士、下士;
(四)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中,列兵为最低军衔,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