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下人员不能享受遗属补助: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就业的;
5.死亡的;
6.参军的。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