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利息怎么主张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36%,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36%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