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成员构成包括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 第一百零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