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假设:三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同居在一起,违法吗?
李起武律师观点:
我理解这个问题提出是基于我们理解的男女关系那种“同居”,而非“三个同性好朋友拼房共同居住在一起”那种意义下的“同居”。
这个问题,就要分几种情况来看。
一、同居三人均未婚且满14周岁的情况下:
尽管目前我国取消了“非法同居”的概念,但并不表示在“自愿”的前提下同居就不违法。在多种情况下,即便是“自愿同居”,都有可能涉嫌违法,更何况“三人自愿同居”。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所规定的聚众淫乱罪,则是指“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那么,三人同居有涉嫌聚众淫乱罪之嫌。不过是否三人同居时,没有在同一时间发生关系就不算违反聚众淫乱罪呢?这个有待商榷。
如果三人中有女性年龄在14周岁以下,那么无论她是否自愿,只要与同居中另一人发生关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愿意,都涉嫌违反强奸罪。
二、同居三人中任一人已婚的情况下:
三人中如果有任何一人已婚,是否违反重婚罪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如果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宣称是夫妻,那么也同样构成事实婚姻,违反重婚罪的相关规定。
但如果三人同居,没有对外宣称是夫妻,也没有以夫妻为名共同生活,则不涉嫌违反重婚罪。但其中已婚一人因为此事而离婚,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同居三人中一人为军人配偶的情况:
我国法律对军人婚姻有着特殊的保护,军人为了保家卫国,戍守边疆,长期与家人分离。军人在外为国为民流血流汗,如果后方不能得到保障的话,如何能安心守家卫国。所以,国家法律对军婚有专门的保护,明确规定了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尽管我国法律删除了“非法同居”的概念,但考虑到社会公序良俗,三人“自愿同居”这样的事情并不值得提倡,且有涉嫌聚众_乱之嫌。这样的事情只是作为法律层面讨论,这样的事情并不值得提倡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