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时间要是在危险正在发生的时候采取的措施,不能是在危险过后才采取措施的。(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而不能说去做一些和避开危险无关的事,这种情况就不能算是紧急避险了。(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还有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损害的利益等于所保全的利益。《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