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疫情期间申请劳动仲裁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并且在申请时提交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文件。如果在这一年期间疫情还没有得到控制,国家规定不能出门的,可以申请仲裁时效中止,疫情结束后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_x000D_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_x000D_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_x000D_
第二十七_x000D_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_x000D_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_x000D_
第二十八条_x000D_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_x000D_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_x000D_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