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家属可这样取回犯人手机: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家属可自行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签订相关材料,领取犯罪嫌疑人的手机、钥匙等被退还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