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后续追加的投资,应该进行验资,然后增加“实收资本”,如果不愿意增加“注册资本”,有两种情况,一是将来要退还的,那只能做借款处理,二是不退还了,那就增加资本公积。
追加投资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
1、没有更改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这笔追加投资款以后要还的。可以做会计分录做账务处理。具体的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2、没有更改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这笔追加的投资款以后不还了。则进入“资本公积”。借:银行存款,贷: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
3、若追加投资款,经过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经工商局审批后更改了注册资金,追加投资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而相应的验资费用,列支在长期待摊费用里,分3年摊销,否则,税务查账就要调整补交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 公司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