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清帐公司是不合法的。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债务纠纷大量地增加。一些大中城市和东南沿海开放地区相继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讨债公司,有的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讨债业务;有的则是以经营其他业务的名义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或者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而实际经营讨债业务;还有的未经登记注册,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开展讨债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