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分厅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窗口提出申请,根据提示准备申请材料。2、受理:申请人在网上提交后,后台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后台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退回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结论。4、审批: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5、办结: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6、送达:取得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