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有卖房的权利,但是不能随意将被监护人的房产进行变卖,被监护人的房产依法归其所有,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但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一、监护人的责任有哪些规定
监护人的责任规定:
1、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2、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3、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二、离婚前给未成年孩子买的房子如何处置
离婚前给未成年孩子买的房子,由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房子属于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则子女为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夫妻离婚时对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不能随意处置的。
三、监护权主要内容
1、人身监护权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
(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
(6)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
2、财产监护权
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