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不是必须提前一个月的,除非是员工自己不想在本单位继续工作并且想要主动离开公司的,才需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离职的申请,并且在一个月内由单位作出决定是否同意以及在同意过后还需要经过工作业务的交接等。
员工离职不是必须提前一个月的,除非是自己主动辞职是需要提前30天的。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二、员工离职扩展资料
辞职书注意
1、理由要充分、可信。写辞职书,一定要充分考虑辞职的理由是否充分、可信。因为只有理由充分、可信,才能得到批准。但陈述理由的文字应扼要,不必展开。
2、措辞要委婉、恳切。用委婉、恳切的言词来表明辞职的诚意。
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向企业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其中告诉我们几个信息:
一、提前通知期是三十天。即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企业,不能够立即提出立即就走。如果不当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可以向辞职者要求赔偿的,这也是对企业的保护;
二、要求通知单位,而不需要得到单位的同意。这是很多员工容易忽视的一点,遇到有些企业说不同意时他们就不知道怎么办了。“通知”是一个单方面的行为,即把辞职的信息传达到单位就可以了,根本不必得到单位的同意。
三、员工要能证明自己辞职。一些员工明明辞职了,却得到一纸除名通知,原因就在于企业不承认收到过辞职通知,而员工又不来上班,故以旷工除名。所以员工需要能够证明自己递交了辞职报告。
综上所述,员工自己想要离职才需要跟单位说的原因就在于单位需要有时间找人顶替这个岗位,以免员工的突然离去对工作业务的运行有所困扰,而员工提前告知单位的基础上也必须得到单位的及时反应,同意过后就需要为其办理相应的手续方便其寻找下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