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查询企业诉讼和仲裁情况的方式如下:
1、可以在全国民事诉讼案件网上查询,大部分案件已经公开,可以凭相关案件信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
2、被执行人可以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官网进行查询
3、查询民事诉讼案件,可以通过打开最高人民法院诉讼网,进行当事人登录,登陆后进行民事诉讼案件查询。
二、公司诉讼类型:
1、股权确权诉讼
(1)要求确认股东资格诉讼;
(2)要求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或股票的诉讼;
(3)股东要求公司将其记载在在股东名册的诉讼;
(4)隐名股东请求确认基股东资格诉讼;
2、股东权行使诉讼
(1)股东知情权诉讼;
(2)股东表决权诉讼
(3)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诉讼;
(4)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诉讼;
(5)股东要求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诉讼;
(6)股东或者董事、监事请求确认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
(7)股东或者监事请求撤销公司决议的诉讼;
(8)异议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权诉讼;
3、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销的诉讼
(1)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的诉讼;
(2)股东请求撤销公司设立的诉讼;
4、与公司解散相关的诉讼
(1)股东请求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
(2)股东或债权人要求法院指令成立清算组的诉;
(3)债权人请求公司清算义务人承担违反清算义务的民事责任的诉讼;
(4)公司解散后债权人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