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照价赔偿东西可以拿走吗?
根据《侵权职责法》的限定,如果他人是全价赔偿的,被损坏的东西能够给他,因为你的物品的全部损失或者全部价值已经得到赔偿。你便无损失了,因此,他能够请求你将已损坏物品托付给他。参见:《侵权职责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量。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得到利益的,按照其得到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得到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商量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上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公司出钱考的证书离职时是否能带走?
1、公司出钱考的证书,离职时一般能带走,但双方当事人依法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公司提供培训费用,约定了服务期,而劳动者违反了该约定的,则需在离职时给予公司违约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侵权职责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量。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得到利益的,按照其得到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得到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商量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上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