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高铁片区位于邹平城南,规划着眼于高铁设施对城市的综合影响与带动,分析济南都市圈的需求,结合邹平发展第三产业的需求,立足地段山水优势,打造济邹同城化的桥头堡,邹平产业提升的先导区、山水邹平建设的示范区。规划本着“旅游启动、商务带动、居住联动”的发展原则,主体区域建设花园式特色商务商业区、文创区,发展高品质居住休闲小镇。外围区域严格保护山水环境,有机更新整治村落,结合鹤伴山、樱花山等资源发展休闲生态旅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