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满一年应当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本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就是协商解除以及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公司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