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配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
5、别的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最好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来分割共同财产,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在审判过程中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合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夫妻还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