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制造冤假错案是指警察在侦破案件过程中,故意或者出于其他不当目的,对无辜人员进行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编造、篡改证据等行为,导致错误或者冤案的发生。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警察职责,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制造冤假错案的警察可能面临的指控是“渎职罪”,主要表现为为追求私利或者满足个人诉求,在执行法律、职务或者职业中失职、渎职,导致干扰公共管理、公共秩序或者损害公民、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可以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不处罚金。然而,对于制造冤假错案的警察而言,该罪的定罪难度较大,需要充分的证据和事实支持。此外,警察作为执法人员,身份特殊,一旦定罪被判刑,可能会影响警察队伍的形象和正常执法工作的进行。因此,在实践中,很少涉及到制造冤假错案的警察被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