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什么时候为举证期劳动仲裁举证期限是在受理以后开庭以前,一般为15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的文件有:
1、仲裁请求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提交仲裁请求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仲裁请求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请求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2、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可以当庭提供,也可以立案的时候提供,有的区仲裁委会在受理案件后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应该在举证期限内举证,逾期将不能举证,当事人自己承担不利的后果。这个劳动者应该特别注意。
3、劳动者自己立案的要携带身份证和复印件,委托他人的,委托人应该携带身份证和授权书。
法律没有规定劳动仲裁的举证期是什么时候,实践中举证期可以按照以下情况确定:一、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为准。二、依法院职权而确定。劳动仲裁被告要怎么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