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与订金区别如下: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等。
一、订金和定金不能退的是哪一个呢
定金和订金都可以退。“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如果合同在执行中顺利,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但是如果一旦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是可以退的。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买房四金到底是什么
买房四金有订金、定金、认筹金、诚意金。
1、“定金”不能退
定金是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一般不高于全价的20%。
2、订金能返还
订金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而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订金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都要原数返还。
3、认筹金可退回
“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
4、诚意金也能退
诚意金即意向金,这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中介与买卖双方之所以签订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三、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订金并非法律概念,一般而言,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