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程序是:_x000D_
1、婚姻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_x000D_
2、婚姻登记处受理撤销申请;_x000D_
3、对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_x000D_
4、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_x000D_
5、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_x000D_
6、符合撤销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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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四十七条_x000D_
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_x000D_
第四十九条_x000D_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_x000D_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_x000D_
(二)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并按指纹。_x000D_
(三)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