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确,所开荒的土地到底是属于是国家所有,还是属于集体所有。
对于开荒者来说,国家有法律规定,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不能用于建房。对于开荒地,一般是维持原有开荒者的使用权。但如果原有开荒者在开荒后又撂荒,后续的开荒者能否取得开荒地的使用权,要看前一个开荒者是否构成了撂荒的事实。如果种植一年生的作物,一直过了两年都没有人再打理,可以视为是撂荒。
如果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的开荒地,村集体可以依法追回开荒地的使用权。但是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村集体必须对开荒者进行赔偿。
当遇到征地时,对于开荒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目前确是一个法律空白。但从原则上来讲,开荒地的补偿应该与农地的补偿是一样的。
村民如果想取得所开荒土地的承包使用证,可以与村集体协商。先与村集体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然后再向政府申请发证。
综上所述,关于开荒地国家新政策的规定,首先明确了开垦的荒地只能耕种,不能修建房屋,对属于集体的荒地,村民可以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尤其是四荒地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开发的对象,可以通过招拍承包给集体以外的人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