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兴安盟教育局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并组织实施。
2.盟招生考试中心、盟电教馆、盟教育局体卫艺科分别负责笔试科目、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
3.命题工作由兴安盟与呼伦贝尔市轮值协作,2020年兴安盟负责命题,具体工作由盟教研室实施。
4.试题运送、保密、分发、阅卷、试卷复查、分数核实等工作由盟招生考试中心负责。
5.录取工作由盟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职教科、体卫艺科按职责范围协同进行,各旗县市教育局具体执行。
6.招生秩序执纪监督及监察工作由盟纪委监委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考试实施全过程监督、监察。
【法律依据】:
《兴安盟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第五条 新生报到与学籍注册
(一)新生报到
根据盟教育局校历安排,开学后2周内未报到且未请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二)学籍注册
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学籍注册以网络录取结果为唯一依据,以考生报到入学为准;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以网络录取和直接注册结果为准。